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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教育学院教学工作“五级责任链”与闭环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

2026年09月17日  


教师教育学院教学工作“五级责任链”与闭环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


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学运行管理,健全责任清晰、流程规范、逐级把关、闭环运行的教学工作机制,提升课堂教学、课程考核、毕业论文、课程建设、实习实践等工作质量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细则。本细则适用于学院各类教学运行和教学专项工作。学院建立由教师、课程组、系部、教科办、学院及其专项工作小组构成的“五级责任链”,明确各主体职责边界和审核责任,推动教学工作协同履责、前置审核、整改落实和结果运用。

一、基本原则

(一)源头负责。任课教师、指导教师、课程负责人等材料形成主体,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规范性和版本一致性承担第一责任。

(二)审核负责。各环节审核签字是责任确认。各审核主体应按照职责范围开展实质性审核,不得以形式性签字替代质量把关。凡经相应主体签字确认后提交下一环节的材料,后续检查发现属于本环节职责范围内应发现未发现、应反馈未反馈、应督促未督促问题的,按职责追溯相应责任。

(三)分级履责。教师、课程组、系部、教科办、学院及其专项工作小组应按照“谁制作谁负责、谁审核谁把关、谁组织谁督促、谁跟踪谁闭环、谁复核谁督办”的原则,分别承担材料形成、审核把关、组织推进、过程跟踪、相互提醒和复核督办责任。

(四)标准先行。各类专项工作原则上应在启动前同步发布工作标准、材料模板、责任清单、时间节点、整改要求和方法指导。

(五)闭环管理。凡经检查发现的问题,应形成问题清单,明确整改责任人、复核责任人和完成时限,做到反馈、整改、复核、销号全过程可追溯。

(六)协同提效。学院统筹工作节奏、统一模板标准、加强过程提醒,减少任务集中叠加;各责任主体应提高一次性提交质量,减少重复返工。

二、五级主体职责与工作流程

主体

职责定位

主要职责

工作边界

教师

第一责任人

对本人课程、试卷、论文、教学文件、课程建设材料等承担源头责任;按模板提交完整材料;保证电子版、纸质版一致;按要求及时整改。

不得将材料准备、内容核对、版本更新、签名确认等责任转交后续环节。

课程组

互查把关

统一同类课程标准;组织组内互查;对教学文件、试卷、课程建设材料等进行复核;前置发现并反馈共性问题、明显问题。

不替代教师制作材料,但应对标准一致性和明显问题承担前置把关责任。

系部

组织督促

传达工作要求;掌握工作进度;组织课程组审核、互查和整改;重点督促问题较多、进度滞后的教师;反馈风险事项。

不替代教师修改材料,但承担组织推进、进度预警和督促整改责任。

教科办

过程跟踪、统筹协调

发布或转发通知;建立工作台账;做好节点提醒、材料汇总、问题反馈、整改复核跟踪、归档报送和协调。

不替代前端主体承担材料质量责任,主要承担流程协调、台账管理和闭环跟踪责任。

学院及其专项工作小组

检查复核、闭环督办

制定专项方案;开展重点检查、随机抽查和复核验收;对突出问题进行研判、通报、结果运用和制度改进。

承担最终抽查复核与督办责任,不替代前四级主体的前端责任。

工作流程:

任务发布—标准模板下发—教师自查提交—课程组互查—系部审核督促—教科办台账跟踪—学院及专项工作小组抽查复核—问题反馈—整改落实—复核销号—归档报送。


三、专项工作责任链落实指引

(一)课堂教学质量监控

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应围绕巡课、听课、反馈、改进形成闭环。教师应做好教学准备、课堂组织、教学管理和过程材料留存;课程组应开展同行听课和教学研讨;系部应关注本系课堂运行情况和重点课程改进;教科办负责巡课数据汇总、教学简报、问题反馈和跟踪;学院教学督导组负责重点课堂听课、复核和指导。

(二)教学文件建设

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、教学进度表、教案等。任课教师应对教学文件的文本规范、模板使用、课程目标、教学内容、考核方式和签名完整性负责;课程组重点互查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支撑关系、教学内容与进度安排、考核标准与课程目标的一致性;系部负责组织审核和督促整改;教科办负责台账汇总、报送和归档跟踪;学院及其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检查复核。

(三)课程考核与试卷工作

课程考核与试卷工作应覆盖标准统一、命题审核、平时成绩管理、评阅复核、成绩分析和归档复核全过程。教师应对试卷、命题细目表、参考答案、评分标准等材料承担源头责任;课程组、系部应对命题与教学大纲、课程目标、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的一致性开展实质审核;试卷管理小组负责专项复核和质量检查;教科办负责节点跟踪、材料汇总和归档管理;学院负责通报和结果运用。

(四)毕业论文工作

毕业论文工作应坚持质量前置、过程管理和逐篇闭环。指导教师应对选题质量、论文逻辑、过程指导、人工智能工具使用规范、电子版与纸质版一致性、签名材料完整性等负责;系部负责掌握论文进度,督促指导教师按节点完成指导任务;毕业论文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同行互查、方法诊断、归档检查和抽查复核;教科办负责材料归档、入库、抽查组织、反馈整改和台账跟踪;学院负责质量研判与闭环督办。

(五)合格课程、融合课程及课程建设材料

课程建设材料以课程负责人为源头责任人。课程负责人应对教学大纲、教学进度表、教案、案例库、项目库、工具库、佐证材料等完整性与真实性负责;课程组负责标准互查和材料复核;教科办负责材料收集、台账管理和报送。

(六)教学任务、实习实践、业绩考核及其他工作

涉及教学任务落实、实习实践基地建设、人才培养方案修订、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等工作时,应根据工作特点明确相应责任主体。凡涉及教师个人材料的,教师为第一责任人;涉及专业或系部统筹的,系部为组织责任主体;涉及校级报送和跨部门协调的,教科办负责过程跟踪和协调;涉及质量判断、结果运用和重大问题处理的,学院及相关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统筹研判和决策。

四、通报与结果运用

学院坚持正向激励与问题整改并重。对在课堂教学、课程建设、论文指导、试卷归档、专项工作推进中主动担当、成效明显的教师、课程组、系部或工作团队,可通过教学简报、学院会议、专项通报等方式予以表扬,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绩效奖励。

对在专项检查、归档检查和抽查中发现问题或整改不到位的,纳入学院教学工作通报;相关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,作为学院合格评估量化考核、教学质量改进、年度教学业绩考核、评优评先和后续工作安排的重要依据。

通报与结果运用应坚持事实清楚、程序规范、问题导向、整改为先,落实为果。对确有客观困难或特殊原因的,由责任主体及时说明情况,经系部和学院研判后合理处理。

五、附则

本细则由学院负责解释,教科办负责日常流程说明、模板维护和台账管理,自发布之日起试行。试行期间,如与学校最新文件要求不一致,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;学院将根据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适时修订完善。


(责任编辑/江庆基 邓奎 刘玮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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